全国信用动态(2023年9月)

 

来自:市经信局

 

纵览信用热点,持续关注信用动态。为增强个人和企业诚信意识,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北京市经信局持续发布“全国信用动态”。汇聚信用领域要闻,弘扬守法诚信,抵制违法失信,共建社会信用体系。

 

本期导览:

1.2023年全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启动

2.市场监管总局:全国企业信用监管数据质量全面提升行动取得积极成效

3.住建部: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 加强信用管理

4.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5.市场监管总局:推动共建信用京津冀

6.文旅部:16个地区上榜 新一批文旅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地区名单公布

7.市场监管总局:成立信用监管数据质量和数据分析专家咨询组

 

 

1、2023年全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启动

以“铸诚信 优环境 惠民生”为主题的2023年全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在广东省广州市启动,正式拉开2023年全国宣传月活动帷幕,旨在营造讲诚信、重诚信、守诚信的浓厚社会氛围。

据商务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宣传月期间,各地各部门将协同配合、上下联动,通过发布诚信案例、发出诚信倡议、开展信用知识普及等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兴起诚信宣传的热潮。同时,商务部将组织指导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以及部分商业银行,在全国10个主要商圈创新开展“信用惠民”特色主题活动,聚焦汽车、家居等领域推出一批便民利民的优惠措施,进一步支持居民消费,积极释放信用红利。

启动仪式上,2023年全国“诚信兴商”20个典型案例和10个推荐案例发布。

2023年全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由商务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个部门共同举办,今年是连续开展的第19年。

(来源:中国信用)

 

2、市场监管总局:全国企业信用监管数据质量全面提升行动取得积极成效

2023年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为期一年半的企业信用监管数据质量全面提升行动,旨在以全面、准确、完整、及时的数据,夯实信用监管工作基础,持续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目前,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初步完成自查整改,取得积极成效。

线上与线下、智慧与人工相结合,强化问题排查

各地创新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智能与人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加强问题数据排查。山东充分利用现有的数据治理购买服务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提前部署开展质量提升相关工作,并开发相关数据质量监测系统,为全省数据质量提升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广东开发编写数据质量检查程序,对全省市场准入系统经营主体数据进行治理,并理顺现有经营主体信用监管信息异议反馈机制,优化数据溯源流程。

以问题为导向,因地制宜实施分类整改

各地对自查中发现和市场监管总局下发的企业信用监管问题数据进行全面分析研判,按照问题数据产生原因、整改措施等不同,进行分类整改。对能够修正的问题数据,分批分层分类逐一修正;对不能修正的数据,完善工作机制,防止增量数据质量问题产生。

加强数据源头治理,建立健全防错校验机制

各地进一步完善数据分发、校验、反馈、采集等工作机制,加强数据质量问题源头防控。浙江建成数据质量治理成效评价模块,优化数据分发通道以及分发逻辑,并在温州龙湾开展数据治理试点。山西对年报信息中失业再就业人数大于从业人数等问题增加校验程序,并依托山西省市场监管智能指挥平台,将发现的问题数据及时反馈至相应业务系统,形成问题数据处理闭环。江苏运用数字校验技术,完善系统自动检测不符合分布规律的异常值数据、业务数据逻辑不一致等问题数据的功能,确保数据录入问题及时发现、及时修正。青海完善年报信息与自主公示信息的填报规范,提高数据采集质量。

(来源:上海证券报)

 

3、住建部: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 加强信用管理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加强信用管理。对存在资质申请弄虚作假行为、发生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企业和从业人员,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惩戒力度,依法依规限制或禁止从业,并列入信用记录。

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完善信息化手段,对企业注册人员等开展动态核查,及时公开核查信息。申请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人数等指标要求。对存在资质申请弄虚作假行为、发生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企业和从业人员,要加大惩戒力度,依法依规限制或禁止从业,并列入信用记录。企业在申请资质时,应当对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注册人员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并授权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查社保、纳税等信息。要加强对全国建筑市场平台数据的监管,落实平台数据录入审核人员责任,加强对项目和人员业绩信息的核实。全国建筑市场平台项目信息数据不得擅自变更、删除,数据变化记录永久保存。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以实地核查、遥感卫星监测等方式抽查复核项目信息,加大对虚假信息的处理力度,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来源: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

 

4、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据悉,市场监管总局自2023年6月~12月开展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截至8月底,累计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770余户,取得阶段性成效。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聚焦各类信用高风险企业,强化部门协作,重点排查3万余件严重违法失信案件线索。在食品药品安全、质量安全、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等领域,紧盯群众高度关注、社会影响大、危害后果严重的大案要案,集中查处一批严重违法失信案件,提升信用监管威慑力,净化了市场环境。

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作为行政许可、资质、资格等审查的重要考量因素,依法严格监管。同时,加强与发展改革、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信息共享,推进联合惩戒措施落实落地。

在市场监管总局门户网站开设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专栏,集中宣传各地专项行动进展,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宣传推广典型经验等,积极营造打击和遏制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强大声势和良好氛围。截至8月底,市场监管总局累计公示“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经营主体70余户,各地集中曝光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典型案例40余件,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来源:中国信用)

 

5、市场监管总局:推动共建信用京津冀

9月6日,市场监管总局邀请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信用监管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召开座谈会,研究京津冀信用监管联动举措,探索信用监管区域协同机制,明确推进京津冀信用监管一体化、推动信用赋能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基本路径,为信用监管服务和支撑重大国家战略厘清了思路、明确了方向。

《“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明确提出,“推行重点区域市场监管一体化。在京津冀、长三角、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重点区域推行市场监管协同治理,建立健全区域市场监管一体化机制”“建立地方立法沟通机制,加快实现准入、信用、计量、标准、合格评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制度规则的衔接”。探索推进京津冀信用监管一体化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发挥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的具体实践,是促进区域协同监管、协调发展,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环。

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信用监管机构,建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举措、成果形式、责任分工等,加快推动企业信息公示、信用信息共享、信用约束、失信惩戒、信用修复、信用激励、“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信用监管各项工作,在京津冀率先实现规则统一、标准对接、协同联动,为重大国家战略区域推进信用监管一体化先行示范,为区域协调发展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充分发挥信用赋能高质量发展作用。

(来源:中国质量报)

 

6、文旅部:16个地区上榜 新一批文旅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地区名单公布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关于公布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地区名单(2023—2024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地方申报、省厅推荐、专家评审、台账校验等程序,确定北京市海淀区等16个地区为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地区。

试点地区包括:北京市海淀区、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辽宁省沈阳市、吉林省长春新区、上海市徐汇区、江苏省无锡市、浙江省杭州市、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福建省厦门市、江西省新余市、山东省青岛市、湖南省郴州市、海南省三亚市、重庆市渝中区、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县、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

了解到,各试点地区的主要试点工作包括推进信用品牌建设、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完善信用承诺制度、优化信用消费环境、促进信用信息共享等。

(来源:中国信用)

 

7、市场监管总局:成立信用监管数据质量和数据分析专家咨询组

为强化数据质量提升等信用监管工作的人才智力支撑,推动解决信用监管工作中业务与技术结合难题,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成立信用监管数据质量和数据分析专家咨询组。

近年来,数字技术更加广泛地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动政府数字化、智能化运行。企业信用监管数据作为政务数据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政府有效管理和高效服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基础支撑作用。

首批专家咨询组成员有18人,由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结合地方推荐、日常掌握及调研了解的情况,按照业务导向、实事求是、不拘一格、优中选优的原则,从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有关高校及相关领域遴选产生,主要是在数据管理、信息化、标准化、信用监管等方面具有较高专业技能、丰富实践经验或有跨领域专长的专家型人才。

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将持续推动专家队伍建设,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适时对专家咨询组人员构成进行调整,并邀请专家为数据质量提升、数据开放共享、数据安全保障、经营主体信用标准体系建设等开展咨询研究,为信用监管工作建言献策,力争不断形成高质量、可持续、有实效的智力成果。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信用动态
创建时间:2023-10-10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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