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信用动态(2022年4月)

来自:市经信局

 

纵览信用热点,持续关注信用动态。为增强个人和企业诚信意识,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北京市经信局持续发布“全国信用动态”。汇聚信用领域要闻,弘扬守法诚信,抵制违法失信,共建社会信用体系。

 

本期导览:

  1. 中共中央 国务院: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

  2. 国家发展改革委:重点开展“征信修复”问题专项治理

  3. 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四个聚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4. 国家知识产权局:强化信用监管 实施联合惩戒

  5. 国家税务总局:健全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

  6. 国家税务总局:引导个体工商户积累信用资产

  7. 最高法: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保护力度

  8. 两部门: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

  9. 国常会:对守信企业在通关、退税等方面予以更多便利

  10. 银保监会:完善多层次的小微企业信贷供给体系

  11. 银保监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及中小微企业加强信贷支持

  12. 中办国办部署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

  13. 十部门: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 加强信息共享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14. 三部门:严厉打击寄递电信诈骗、空包“刷单”等违法行为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在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方面,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编制出台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完善信用信息标准,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机制,形成覆盖全部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全国所有区域的信用信息网络。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以信用风险为导向优化配置监管资源,依法依规编制出台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将失信惩戒和惩治腐败相结合。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加快推进社会信用立法。

《意见》明确,在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方面,加快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统一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依法发展动产融资。强化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与统筹监管,统一监管标准,健全准入管理。选择运行安全规范、风险管理能力较强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加强区域性股权市场和全国性证券市场板块间的合作衔接。推动债券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实现债券市场要素自由流动。发展供应链金融,提供直达各流通环节经营主体的金融产品。加大对资本市场的监督力度,健全权责清晰、分工明确、运行顺畅的监管体系,筑牢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安全底线。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止脱实向虚。为资本设置“红绿灯”,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意见》提到,在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方面,健全统一市场监管规则。加强市场监管行政立法工作,完善市场监管程序,加强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法公开监管标准和规则,增强市场监管制度和政策的稳定性、可预期性。对食品药品安全等直接关系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点领域,落实最严谨标准、最严格监管、最严厉处罚、最严肃问责。对互联网医疗、线上教育培训、在线娱乐等新业态,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统一公正监管,依纪依法严厉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强化重要工业产品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建立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形成政府监管、平台自律、行业自治、社会监督的多元治理新模式。

                                         (来源:中国信用)

 

2、国家发展改革委:重点开展“征信修复”问题专项治理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重点开展“征信修复”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称将依托信用服务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机制,重点开展“征信修复”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国家发改委指出,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部分信息主体急于消除不良征信记录的心理,混淆征信异议、信用修复概念,以“征信修复、洗白、铲单”“征信异议投诉咨询、代理”为名行骗,威胁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本次专项治理对象主要是假借“征信修复”“征信洗白”等名义招摇撞骗,通过虚假宣传、教唆无理申诉、材料造假、恶意投诉等手段骗取钱财或个人信息,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市场主体。

主要治理措施包括,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通过大数据监测等手段,筛选出涉嫌打着“征信修复”旗号行骗的市场主体,建立初步筛查名单;依托“信用中国”网站,建立“征信修复问题治理”专栏,集中公示治理对象相关查处信息,向社会公众进行预警提示;严格管控清理网络上各类“征信修复”虚假宣传广告,加大对不法分子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等。

                                                           (来源:中国信用)

 

3、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四个聚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日前,针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研室副主任、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进行相关介绍。

孟玮表示,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取得积极进展。目前,已经到了系统总结过去经验、全面部署未来工作的阶段。近期,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要求扎实推进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国民经济体系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并提出了具体工作部署,这是指导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下一步的落实工作,可以概括为“四个聚焦”:

一是聚焦难点堵点,促进经济循环高效畅通。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在科研学术、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品牌建设、合同履约、纳税申报、社会保障、消费环境、生态环保、国际贸易、对外投资等领域,建立健全信用制度,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措施解决突出问题,提高重点领域违法失信成本,运用信用理念和方式,解决制约经济社会运行的难点、堵点问题。

二是聚焦小微融资,增强金融服务实体能力。关键是要解决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难以获取的问题。通过搭建平台、共享信息、创新产品、政策激励等方式,推广基于信息共享和大数据开发利用的“信易贷”模式,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三是聚焦承诺评价,提升信用监管综合效能。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在更大范围推广和使用信用承诺,逐步形成履约践诺的闭环跟踪机制。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更大范围内推进这项工作,建立以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基础、以行业和地方政府信用评价为补充的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根据信用评价状况优化配置监管资源,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四是聚焦法治规范,夯实信用体系制度基础。加快推动出台信用建设相关法规,提升信用建设法治化水平。编制出台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2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2年版),确保各种信用措施的使用依法合规。

此外,在谈及国家发展改革委、银保监会下发的《关于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推进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方面如何发挥作用时,孟玮表示,《通知》对各地方、各金融机构落实有关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重点是推动做到“四有”。

一是有载体。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各省要依托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省级节点,与国家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和省内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提供有利载体。

二是有数据。加大力度推进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在加快国家层面数据“总对总”对接的同时,推动各省加快本辖区信息共享,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依法依规扩大信息归集范围,拓展共享的广度和深度,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

三是有产品。推动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着力提升服务质量,持续优化数据质量和产品服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对接平台,针对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有针对性地创新信贷产品,努力提高信用贷和首贷占比。

四是有支持。推动各地积极出台务实管用的支持政策,比如建立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市场化风险分担补偿机制、给予贷款贴息和融资担保补贴等优惠政策,通过平台落实落地。

                                        (来源:中国信用)

 

4、国家知识产权局:强化信用监管 实施联合惩戒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持续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通知》指出,在强化监控预警,实现精准识别方面,完善商标注册全流程贯通的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恶意注册行为人重点监控名录,重点监控从事相关行为的市场主体,提升打击商标恶意囤积行为的精准度。持续完善商标注册禁用词库和指引词库,充分发挥审查审理系统识别预警和提示拦截功能,提升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针对性。综合运用举报核查、舆情倒查、信访清查、数据排查等方式摸排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线索。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平台立项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打通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信息查验等环节的数据壁垒,提升商标代理监管、失信主体及数据管理、商标执法业务指导效能。

《通知》明确,在强化信用监管,实施联合惩戒方面,依法依规开展商标注册领域信用监管。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认定的失信主体,在管理期内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不得享受商标注册申请快速审查等政策和便利措施。依法依规与其他有关部门共享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并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信用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充分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分类管理,严格监管失信主体。

《通知》提到,在强化制度保障,完善政策供给方面,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商标法律法规修订工作。推动在地方知识产权立法中规制商标恶意注册行为,通过健全信用评价和失信惩戒机制、加重处罚力度、完善快速处置联动机制和区域执法协作机制、禁止权利滥用等方式加大打击力度。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要积极配合《商标审查审理指南》的修改与完善。

                                            (来源:中国信用)

 

5、国家税务总局:健全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

 

日前,为确保留抵退税政策精准落实,税务部门加强税收大数据分析和风险防控,健全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税务监管新体系,将风险防控措施嵌入留抵退税业务办理全过程。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确保依法规范、高效快捷地为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的同时,税务部门依托税收大数据,进一步健全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将风险防控措施嵌入留抵退税业务办理的全过程,构建“事前预审、事中审核、事后抽检”的风险防控机制,对留抵退税纳税人风险进行全景扫描、精准画像,根据扫描画像结果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税务部门事前对符合留抵退税申请条件的纳税人进行风险研判,对存在异常情况的纳税人进行约谈提醒、督促整改。事中对提交留抵退税申请的纳税人信息进行审核校验,对纳税人风险状况进行研判,根据研判结果分类办理。事后对已办理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加强跟踪管理,常态化开展风险分析,精准识别发现违规享受疑点企业,快速有效核实处置。对违规享受的追回已退税款,涉嫌骗取留抵退税的及时移交稽查部门查处。

                                        (来源:中国信用)

 

6、国家税务总局:引导个体工商户积累信用资产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推出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2.0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引导个体工商户积累信用资产。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个体工商户,可自愿参照企业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申请参加评价,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办理留抵退税。完善新型动态精准监管机制。坚持依法治税原则,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类涉税违法行为,对通过虚增进项、隐瞒收入、虚假申报和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的违法行为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并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予以曝光。

《通知》提到,“春风行动2.0版”共计121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分为五大类20项,分别是诉求响应更及时、智慧办理更便捷、分类服务更精细、执法监管更公正、税收共治更聚力。其中第五类包括推进部门联动、深化国际协作、促进社会协同、拓展信用应用4项20条具体措施。

                                      (来源:中国信用)

 

7、最高法: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保护力度

 

日前,最高法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15个典型案例和创新机制。据悉,最高法进一步完善支持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协同机制,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的保护力度,依法有效打击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废债行为。

最高法执行局局长黄文俊在发布会上介绍,最高法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税务总局、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部门,协同发力,加强市场主体涉诉信息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整合,推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同时,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的保护力度,促进信用经济建设,让更多中小微企业在信用担保融资等方面获益。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完善执行联动机制,依法有效打击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废债行为。坚持惩戒失信与褒奖诚信并重,完善关于失信名单和限制消费制度的司法解释,建立失信名单分级分类管理和正向激励等机制,依法精准适用失信惩戒措施。

                                           (来源:中国信用)

 

8、两部门: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推进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

《实施方案》中明确属于全国集中管理但“总对总”共享方式尚未实现或共享内容不充分的信用信息,各地可先行推进共享。鼓励各地结合实际需求和工作实际,在《实施方案》规定的信用信息共享清单的基础上,依法依规扩大信息归集共享范围,拓展数据共享的广度和深度。

通知要求,各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要指导辖区内各级地方平台加强信息安全和主体权益保护,强化对银行等接入机构信息管理要求,获取的信息不得用于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以外的活动。银行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处理信息时,要依据“最小、必要”原则进行脱敏处理,防范数据泄露风险。未经脱敏处理或信息主体明确授权,各级地方平台不得对外提供涉及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违法传播、泄露、出售有关信用信息。

各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要组织做好省级节点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程序对接国家平台和地方平台,加强地方平台接入前安全评估和接入后安全管理。对不符合信息安全条件的地方平台,一律不得接入;对接入后违反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的地方平台,要督促整改甚至取消接入。对发生信息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来源:中国信用)

 

9、国常会:对守信企业在通关、退税等方面予以更多便利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促进消费的政策举措,助力稳定经济基本盘和保障改善民生;决定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等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确定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措施,引导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会议要求,对守信企业在通关、退税等方面予以更多便利,对虚假出口、骗取退税等行为依法严惩。

会议指出,为助力外贸企业缓解困难、促进进出口平稳发展,要更好发挥出口退税这一普惠公平、符合国际规则政策的效用,并从多方面优化外贸营商环境。

                                       (来源:中国信用)

 

10、银保监会:完善多层次的小微企业信贷供给体系

 

日前,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2022年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到,完善多层次的小微企业信贷供给体系。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要进一步健全普惠金融事业部的专门机制,保持久久为功服务小微企业的战略定力,发挥网点、技术、人才、信息系统等优势,下沉服务重心,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拓展首贷户。

地方法人银行要坚守定位,将服务小微企业作为自身改制化险、转型发展的重要战略方向,用好年初出台的普惠小微贷款增量奖励、支小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切实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着力提高普惠型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占比。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要继续深化完善与商业银行合作的小微企业转贷款业务模式,并根据自身战略定位和业务特点,稳妥探索开展对小微企业的直贷业务。

《通知》还就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推进涉企信用信息整合共享”任务专题进行部署,明确提出各级监管部门和各银行保险机构要主动参与推进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融资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有序扩大信息共享范围,提升信息数据可用性,完善平台功能。重点总结推广省市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的良好经验,提高区域性信息集成共享和应用效率。强化银行保险机构自身数据能力建设,扎实推进数字化转型,加快大数据金融产品开发应用。特别强调完善涉企信用信息的安全管理体系,严格规范与第三方机构合作中的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

                                      (来源:中国信用)

 

11、银保监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及中小微企业加强信贷支持

 

日前,银保监会党委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金融委专题会议要求,研究分析当前经济金融形势,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增强和改善融资供给,加大对市场主体的纾困力度,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中小微企业,加强信贷支持和保险保障。

                                       (来源:中国信用)

 

12、中办国办部署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

 

近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要加强行业监管源头治理并提出建立健全行业安全评估和准入制度;加强电信行业监管,严格落实电话用户实名制;加强互联网行业监管;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行业主管部门、企业、用户三级责任制;建立健全信用惩戒制度,将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违法犯罪人员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举措。

《意见》强调,要坚持打防结合、防范为先,强化预警劝阻,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加强行业监管,强化属地管控,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多发高发态势,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来源:中国信用)

 

13、十部门: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 加强信息共享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银保监会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要进一步加大助企政策支持力度,提升退税办理便利程度,加强信息共享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依法依规深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通知》强调,要加强信息共享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强化海关、税务、外汇等部门信用评级信息共享,积极引入市场化信用评级机构,提供高质量的评级服务,提升出口退税企业管理类别动态调整及时性,依法依规深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引导出口企业及时、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提高诚信意识、规范健康发展。

此外,《通知》还提出,要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强化税务、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等部门协作,推动实现对虚开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从事后打击向事前事中精准防范转变。对虚假出口、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联合打击力度,为出口企业营造更优的营商环境。

                                   (来源:中国信用)

 

14、三部门:严厉打击寄递电信诈骗、空包“刷单”等违法行为

 

近日,国家邮政局、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指出,将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邮政快递领域个人信息安全治理专项行动。对侵害用户信息安全行为“零容忍”,严厉打击涉寄递电信诈骗、空包“刷单”等违法犯罪行为。

会议要求,要密切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切实形成整体合力。网信部门要加强与邮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的协同配合,不断健全完善邮政快递领域个人信息保护相关制度措施,切实提升邮政快递领域个人信息保护水平。各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全网专项行动的统筹调度、内部管理。

                                      (来源:中国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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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2-05-10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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