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两会 | 从2022地方政府工作报告,看信用建设“任务书”

 

编者按:

日前,全国各地陆续召开地方两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信用”多次被提及。源点信用通过梳理发现,无论是推进重点领域监管,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用,还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地政府都提出2022年立足当下、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助力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

 

 

 

 

北京市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建设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扎实推进5.0版改革。坚持从办好“一件事”入手,打造“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的“6+4”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

 

通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带动更大范围的告知承诺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数字政务建设,推动更多事项由网上掌上“可办”转向“好办易办”,让企业和群众享有随时在线、集成便利的政务服务。

 

落实全面依法治市规划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把政府一切工作都纳入法治轨道。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城市更新等重点和新兴领域立法。

 

河北省

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建设,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现电子证照全覆盖。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就近办、自助办、网上办水平。

 

要把全方位服务企业发展作为重中之重,实施市场、政务、法治、金融、信用环境提升工程,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强化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纾困帮扶,搭建直通车平台,做实企业包联服务,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等行为,让企业投资放心、创业安心、发展称心。

 

山西省

 

构建普惠性融资担保体系,提高信用贷款和首贷户比重,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

 

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优化许可事项清单,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深化“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推进“一件事”集成服务,试点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建立项目审批“一事一方案”。

 

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推行跨部门综合监管、协同监管,对新业态新领域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做到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

 

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开展“清欠”工作,清理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对民营企业的逾期欠款,杜绝“新官不理旧账”。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加快推进我省信用立法,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从严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全面落实分类分级监管和安全监管专员制度。

 

内蒙古自治区

深化城商行、农信社改革,继续推进企业上市“天骏服务”计划,支持企业扩大股市和债券融资、开展信用融资,扩大信贷总量、调整融资结构。

 

辽宁省

全面加强法治环境和信用环境建设。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有效治理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废债行为。各级政府必须严格兑现承诺、严禁失信违诺自觉做诚实守信的坚定践行者、维护者。

 

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进照后减证。编制完成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程序,畅通准入准营和退出通道。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全覆盖、全要素改革,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推进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全面应用和互通互认。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以公正监管保证公平竞争。探索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改革,让惠企政策应享尽享、即享即兑。

 

吉林省 

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深化“证照分离”“证照一码通”改革,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继续扩大信贷投放规模,力争多投放、早投放、精准投放。发挥“吉企银通”融资服务平台作用,进一步推动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做好延期还本付息和信用贷款支持政策的接续转换,推动普惠小微贷款余额明显增长,提高信用贷款和首贷户比重。推动金融系统通过减少收费、调整拨备等多种措施,向实体经济让利。

 

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实施信用监管和风险分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黑龙江省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市(地)、县(市、区)营商环境评价,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流程,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持续提升市场主体准入便利度。

 

加快实施“兴安岭生态银行”建设行动,推出林下经济小额信用贷款产品。

 

上海市

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强化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法治保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

 

深入实施“一业一证”改革,在更多领域推行告知承诺制。深入开展综合监管改革,深化包容审慎监管,以精准有效监管促进公平竞争。

 

江苏省

加快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支持和引导资本规范健康发展,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共同发展。

 

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一体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一件事”改革,推动“跨省通办”“一网通办”,持续精简涉企经营许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努力把江苏打造成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创新创业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

 

浙江省

深入推进小微企业信贷“增氧计划”和金融服务“滴灌工程”,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扩大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中长期贷款规模,提升企业融资可获得性和便利度。

 

推动外贸外资平稳发展。抓住RCEP实施重大机遇,引导企业用好零关税等规则,落实好出口退税、出口信贷等政策,推行跨境电商、海外仓等新业态,确保出口占全国份额基本稳定。

 

围绕党建统领、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法治和基层治理等系统,加快打造一批管用实用好用的重大应用。加大个人信息保护力度,确保数据安全。

 

坚持依法履职,建设法治政府。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安徽省

推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加强普惠小微贷款支持政策实施,建好用好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提高首贷户、无还本续贷、信用贷款占比,新型政银担业务新增放款1000亿元以上。

 

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开展营商环境问题大起底专项行动,常态化推进营商环境对标沪苏浙,着力解决营商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开展“一业一证一码”改革试点,推行“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监管。

 

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完善政府隐性债务常态化监测与化解机制,依法规范政府举债行为。支持和引导资本规范健康发展,稳妥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和重点企业信用违约风险

 

提升政府法治和诚信建设水平。政府必须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作为行政法人主体,必须笃行法律职守,同样必须平等承担法律责任,践行诚信契约精神

 

福建省

在营商环境上有新提升。全力打造“便利福建”,让福建成为创新创业创造的福地。推动出台《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法治轨道

 

在深化“放”上下功夫,结合实际继续取消或下放一批审批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梳理已下放事项,规范备案、补正、中介等行为,杜绝“体外循环”“隐性审批”,确保放得下;加强指导培训,提高基层干部政策水平和服务能力,确保接得住。

 

在精准“管”上促公平,持续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差异化监管机制,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和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强化对政府招商投资合作、招标采购、资源资产出让的公平性监督。

 

推动诚信福建建设,依法规范失信惩戒,建设诚信社会;强化政策兑现,打造诚信政府,新官要理旧账。

 

江西省

落实省社会信用条例,全面建设信用江西。

 

打造高质效政务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向国家级开发区和市县两级放权赋能。打通数据壁垒,深化综合窗口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全面推行“一网通办”“一照通办”,在低风险行业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

 

山东省

稳妥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

 

深化“双全双百”工程,推动高质量“一网通办”,全面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重点民生领域探索推行“综合监管一件事”。面向市场主体创新优化政策和精准服务,实现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快速兑现。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开展省级成本绩效管理试点。加快城商行、农商行改革,推进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地方征信平台建设,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

 

河南省

因疫情灾情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延续完善减免房租、信贷支持等政策。

 

在科技中介、信用服务、会计、咨询等领域引育一批品牌机构。

 

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推动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互通互认,深化全省通办和跨省通办。全面推行“标准地+承诺制”,实现企业拿地即开工。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有诉即办”。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治理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废债行为,建设信用河南

 

完善债券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用好省企信保基金,因企施策化解重点企业债务风险。

 

湖北省

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数字赋能、业务协同、流程再造、制度重塑,做到线上只进一网、线下就近办理。探索项目测绘“多测合一”、各类规划“多规合一”、专题评价“多评合一”、图纸审查“多审合一”、竣工验收“多验合一”,加快“证照分离”“一业一证”改革,“一事联办”事项扩大到40项以上。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

 

湖南省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用好市县营商环境评价成果,深入推进全过程公开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推行“首违不罚”等柔性执法,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争取长株潭要素市场化配置国家综合改革试点,深化供应链金融、科创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改革创新,扩大科技企业知识价值信贷试点范围

 

提高政府效能。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推动更多事项“一网通办”“全省通办”“跨省通办”,提升监管规范化法治化精细化水平。

 

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加快推进全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增加涉农信贷投放

 

广东省 

支持供销社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支持广东农垦改革发展。

 

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支持广州、深圳开展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深化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纵深推进“证照分离”“一照通行”,完善注销退出制度,提升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便利化水平。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综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探索建设大湾区跨境理财和资管中心,扩大“跨境理财通”规模,建设港澳保险售后服务中心,推动“征信通”“保险通”。推进中小企业融资平台等建设,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梳理行政审批事项,该下放的坚决下放,不能下放的坚决不放,需要提级审批的坚决提级。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坚决防止“一放了之”、只放不管,坚决防止政府部门不作为、乱作为,坚决防止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

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政府专项债券等项目谋划储备。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引导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中长期信贷支持。

 

更好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用。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力度,强化银税互动,落实供应链金融支持政策,扎实推进普惠金融,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绿色发展企业的支持,发挥“桂惠通”、“桂信融”平台作用,扩大“信用快贷”对企业的优惠信贷覆盖面,力争人民币贷款余额增长12%。积极推进“引金入桂”、“险资入桂”,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挂牌、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全面推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深入开展“保险+期货”试点,努力实现“金色乡村”广西农村信用信息系统县域全覆盖。

 

开展保市场主体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民营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升工程,扩大“桂惠贷”投放量、惠及面,推广“信易贷”,推出“重大产业项目贷”、“招商贷”等量身定做的系列信贷产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推广应用“智桂通”平台。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企业注销便利化。落实更大力度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和援企稳岗政策,规范行业协会收费、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持续为企业减负。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开展隐性壁垒排查。

 

海南省

优化风险管控机制。引入智慧化手段,更多采用信用监管,完善风险预警快速反应机制。

 

深化农信社改革。打造“信用村建设”载体,助力乡村振兴。

 

实施营商环境改革领跑工程。围绕产业发展全链条和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开展准入即准营、政务服务“零跑动”、“信用+免审”、国土空间智慧治理、跨境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等一批领跑行动。建设一批营商环境示范市县(园区)。

 

构建全方位企业服务体系。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推进“诚信海南”建设,组建省级层面企业征信公司。完善营商环境问题受理核查处理闭环机制,以个案处理推动共性问题解决。

 

重庆市

建立完善科学用能政策,优化煤电油气保供机制,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健全面向小微企业、覆盖所有区县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和商业价值信用贷款规模。

 

优化科技金融服务,完善种子、天使、风险投资全链条创投体系,创新科技企业融资增信机制,扩大知识价值信用贷款规模,支持科技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促进科技与金融有效对接。

 

加快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深入实施《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营商环境创新试点100项首批改革事项,持续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推进法治化建设,推广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指数体系,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治理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废债行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格执行知识产权侵权赔偿制度。

 

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农村信用体系和农业农村工作体系。创新人才下乡激励机制和政策体系,实施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行动,引导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尽展所长。

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完善重大决策事前评估与事后评价机制,科学决策、依法用权。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民生领域政府立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试点,深入推进“八五”普法,深化政务公开,强化政务诚信建设,努力使法治政府各方面制度更加健全、更加完善。

 

四川省

推动川渝合作共建再深化。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和重点专项规划,推动国土空间、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尽快出台。制定实施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方案,协同推进土地管理、市场监管、税费征管一体化等改革取得突破。

 

稳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推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规范发展。

 

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升“联、通、办”效能。深化减证便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加强和改进对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管理服务,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加快天府中央法务区建设。严厉打击偷税逃税,治理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废债行为。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强化契约精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贵州省

有序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深化国有林场、国有农场改革。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审批“三减一降”,深入实施“一窗通办‘2+2’模式”“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改革,“全程网办”事项达到70%。探索建立容缺承诺审批制度

 

云南省

聚焦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打响营商环境新品牌。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打造“云南效率”“云南服务”“云南诚信”

 

大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常态化开展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投资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全链条优化审批、全流程监管。

 

纵深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加快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入推进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

 

西藏自治区

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互联网+”模式,扩大“证照分离”改革和个体工商户“智能审批”改革覆盖面。

 

落实“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努力实现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时间最短、审批效率最高、审批服务最好,市场主体增长6.5%。完善信用服务市场监管体制,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陕西省

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加快征信系统建设和信用信息共享,用好新的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促进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便利。

 

认真落实国家科技体制改革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改革创新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实行“揭榜挂帅”、“赛马制”、立“军令状”等制度,推行技术总师负责制、经费包干制、信用承诺制,赋予科研单位、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加快“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优化金融、能源、交通、公用事业等行业涉企服务,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推动监管更加公平有效。

 

实施中小外贸企业成长行动计划,加快建设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提高出口退税、出口信贷、信用保险等支持出口政策的便利度,进出口总值增长10%。

 

甘肃省

全方位提升“放管服”水平。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深化投资审批、招投标等领域改革,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进一步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

 

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深化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信易+”工程。促进政银企互动,构建全省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健全守信践诺机制,提高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青海省

深化“放管服”改革,启动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依法依规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优化政务服务平台和移动端功能,推动更多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跨省通办。

 

宁夏回族自治区

做优“互联网+监管”系统,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弘扬企业家精神、契约精神,提升亲清政商关系。完善信用联合奖惩制度,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和投资领域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落实中小微企业简易注销制度,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改革,严格规范政府监管行为,提高政府监管效能。

 

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有效治理恶意拖欠账款逃废债行为。强化诚信政府建设,大力开展清理政府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

 

源点注:港澳台地区未在统计内,天津两会推迟至本月中旬召开。

(来源:源点信用)

 

政策法规
创建时间:2022-02-10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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