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诚信建设万里行周回顾(7.8-7.12)

来自: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19.7.18


纵览一周信用热点,持续关注信用动态。

为增强个人和企业诚信意识,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每周一发布“北京诚信建设万里行周回顾”。汇聚信用领域要闻,弘扬守法诚信,抵制违法失信,共建社会信用体系。

本期导读

 

1.北京信用智库专家共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社会化合作

2.北京:全国首台企业信用报告自助查询机亮相

3.北京信用协会发布首批三项信用团体标准

4..北京市海淀区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会

5.教育部预警:警惕电信和“校园贷”诈骗

6.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出台《税收征管操作规范》 明确纳税信用与风险监控事项

7.国家邮政局发文支持民营快递 将建失信主体黑名单 

8.网店刷好评删差评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9.托育机构设禁入黑名单 配套措施要完善 

10.民政部:对三类能履行而不履行抚养责任父母失信惩戒 

 

【北京诚信建设万里行】北京信用智库专家共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社会化合作

来源:新华信用

2019年,北京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升级,为进一步推进北京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社会化合作工作,共商共议北京信用产业园、信用创新中心和信用大数据实验室建设思路,在北京市经信局的指导和支持下,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于711日举办北京信用智库专家讨论会,邀请北京信用智库专家结合实际工作展开讨论。

百融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宸信征信有限公司、北京宜信致诚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同盾科技有限公司、京东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北京泰德信用管理有限公司等6家信用服务机构分别结合各自推进信用服务政府、服务金融机构和企业、个人过程中的实际案例,介绍了在推进信用应用中的探索和尝试,深入推进信用应用过程中面临的困难,解决思路和对政府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希望和建议等。

围绕信用服务机构遇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结合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未来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和工作重点,信用专家畅所欲言,积极建言献策,深入探讨北京信用产业园的建设定位与分工布局,以及如何更好地推动北京信用数据产业的创新与发展等。

北京市经信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处处长张宇航表示,加快推进北京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尤其是北京信用服务业集聚的优势,充分发挥智库专家的作用。下一步,要结合信用服务机构的应用案例和意见建议,加大信用产业园、信用数据开放、个人信用评价等研究力度,深入开展信用政策理论和信用应用研究工作,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

 

【北京诚信建设万里行】北京:全国首台企业信用报告自助查询机亮相

来源:北京日报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7月11日在北京市启动企业征信服务创新试点,全国首笔企业信用报告网银查询在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顺利完成,全国第一台企业信用报告自助查询机也正式亮相。

企业信用报告是全面记录企业各类经济活动、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文书,是企业征信系统的基础产品,客观地记录企业的基本信息、信贷信息以及反映其信用状况的其他信息。

记者在现场看到,企业信用报告网银查询和自助查询均只需简单的三步:网银查询需登录企业网银在线签署协议、在线签署查询授权书、下载企业信用报告;自助查询需扫描自助查询机二维码、拍照验证查询人员身份、下载企业信用报告三步。

与柜台查询相比,网银查询和自助查询让企业申请材料大量减少,全程电子化,无需任何纸质材料,查询时间同时大幅缩短,网银查询可随时随地提供服务。

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北京企业查询信用报告次数增速列全国第一,是全国平均值的三倍,传统的柜台查询已经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企业征信查询需求。下一阶段,北京将持续扩大试点,继续优化自助查询机投放,年内计划增加2家至3家企业征信服务创新试点银行。

 

【北京诚信建设万里行】北京信用协会发布首批三项信用团体标准

来源:新华信用

7月10日,北京信用协会举办首批团体标准技术审查会,会上审查并正式发布了《信用服务机构 分类》、《信用服务机构 基本规章》和《信用服务机构 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建设规范》等三项信用团体标准。

《信用服务机构 分类》标准结合当前国内信用服务行业发展现状,按照产业链的思路,对信用服务机构的分类进行了规范,共分为一级12类二级18类。

《信用服务机构 基本规章》标准对信用服务机构应当建立的基本规章制度进行了规范,包括诚信管理、公共关系管理、合规管理、信用信息管理、信息安全管理、利益冲突防范管理和独立从业管理等7个方面。

《信用服务机构 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建设规范》标准规定了信用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档案建设的基本原则以及信用信息的采集、信用档案的内容、信用档案的管理和信用档案的使用等具体要求。

 

【北京诚信建设万里行】北京市海淀区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会

来源:新华信用

13日上午,北京市海淀区政府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展示中心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会。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以及海淀区政府领导、海淀区政府各部门、企业、金融机构、大数据机构和信用服务机构代表共约200人出席大会。本次会议由海淀区政府主办、海淀园管委会承办,是北京市“诚信建设万里行”活动的组成部分。北京市海淀区委常委、副区长李俊杰、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息公开处处长曹佳、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潘锋、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副主任马玉兰分别致辞。

会上,海淀园管委会、海淀区金融办与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中关村分行签署了《促进海淀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备忘录》。此外,大会邀请中经网数据有限公司副总裁李润亮和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副总裁匡乐成围绕信用体系建设做了主题演讲,还邀请海淀区政府有关部门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进行了解读。

 

失信预警

教育部预警:警惕电信和“校园贷”诈骗

来源:新华信用

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2日在兰州举行的新闻发布采访活动上,发布一项“预警”,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警惕电信诈骗和多种形式的“校园贷”诈骗。

预警提醒,开学前后,有的诈骗分子会给新生打电话、发短信或微信,冒充资助工作者,以发放奖学金、助学金、生活补助等名义,引诱学生和家长上当受骗。请家长和学生牢记,无论是哪个资助项目,都不会要求学生在电话中告知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验证码等信息,也不会要求缴纳任何费用或在ATM机和网上银行进行操作,如有类似要求的,一定要提高警惕。

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陈希原提醒家长和学生,一是头脑要清醒,不良“校园贷”惯用通过“零利息”“超便捷”“零风险”等美丽的谎言诱骗学生。。

二是消费要理性。

最后,提醒学生及家长,借钱要走“正道”。当学生急需用钱创业或试图参加培训班学一技之长时,更应该慎之又慎;非得贷款的话,一定要选择安全系数高、信用口碑好的国家正规金融机构的借贷产品。

 

信用规范

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出台《税收征管操作规范》 明确纳税信用与风险监控事项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近日,为更好适应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的新形势、新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在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边学习边调研边检视边改进工作,加速制定出台《税收征管操作规范》,进一步规范税费业务办理,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和基层税务人反映最强烈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降低税费遵从成本,提高税费征管效率。实现税费业务征管的统一化规范化标准化;大幅精简征管业务事项和表单资料;科学分类,精准施策;实施“信用+风险”动态监控管理。

此举有利于对信用低、风险高的纳税人、缴费人实施精准监管,对信用高、风险低的纳税人、缴费人在少打扰甚至不打扰基础上提供更便捷的办税缴费服务,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健全税务监管体系的要求在税务部门落实落地的生动实践。

 

失信惩戒

国家邮政局发文支持民营快递 将建失信主体黑名单

来源:北京日报

记者从国家邮政局官网获悉,《关于支持民营快递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已于近日发布。《指导意见》提出4项工作措施,一是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二是加强企业培育,推动转型升级;三是完善监管措施,营造公平环境;四是加强组织协调,提升保障水平。以更好地服务民营快递企业发展,激发民营经济创新活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另外该意见明确提出,强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快递业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实施快递行业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探索对守信快递企业提供“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

 

网店刷好评删差评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来源:法制日报

近日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在由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网店刷好评、删差评等36种情形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根据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通过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授意他人发布不真实的利己评价等方式,为自己和他人提升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或者通过将自己的商品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作不真实的对比、对其他经营者作不真实的不利评价等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的方式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恶劣,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将由负责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存在管理制度缺失和重大缺陷,或者滥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和技术等手段,或者以商业秘密、信息安全等不合理理由,规避、怠于履行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审核义务、对消费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以及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信息报送的义务,或者报送信息不及时、不完整、不真实,妨碍市场监督管理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恶劣的,将由负责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托育机构设禁入黑名单 配套措施要完善

来源:中国青年报

近日,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消息,由国家卫健委组织起草的《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文件拟规定,依法建立托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黑名单制度,禁止有虐待、伤害婴幼儿记录的机构和个人从事托育服务。

黑名单制度的建立需要公检法、卫健委、教育部门等多部门合作,把有前科的人,彻底挡在特定的职业范围外。当然,有了黑名单并不等于万事大吉,还要有不打折扣的执行。国家卫健委的文件拟规定,“托育机构监控报警系统确保24小时设防,婴幼儿生活和活动区域应当全覆盖。监控录像资料保存期不少于90日,不得无故中断监控,不得随意更改、删除监控资料等。”

总之,建立禁入黑名单制度,是保障幼儿教育机构安全工作的重要一环,还需要完善与之相扣的配套措施。这是一项综合性、立体的、全方位的工程,期待更多的部门、更大的力量参与进来。

 

民政部:对三类能履行而不履行抚养责任父母失信惩戒

来源:中国新闻网

近日,民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

《意见》根据有关的规定,主要对三类人员实行失信惩戒。第一类是恶意、故意弃养孩子的父母,这类父母是有条件抚养孩子的情况下,不履行抚养和监护的责任;第二类是长期不与家庭和孩子联系的父母,这一类的情况我们经常在一些新闻媒体的报道当中可以看到;第三类是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保障的资金、物资和服务的父母及其监护人。

对这三类人员实行联合惩戒,有利于教育引导和警示失职父母依法履行责任的义务,有利于督促失联父母及时与家庭联系,有利于保证各方面的资助支持不折不扣的落实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上。

这些措施不是唯一的处罚措施,如果以上三类人员违反了儿童保护的法律法规,还将同时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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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19-07-18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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