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信用动态(2021年9月)

来自:市经信局

 

纵览信用热点,持续关注信用动态。为增强个人和企业诚信意识,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北京市经信局持续发布“全国信用动态”。汇聚信用领域要闻,弘扬守法诚信,抵制违法失信,共建社会信用体系。

本期导览:

  1. 中共中央、国务院:健全知识产权信用监管体系

  2. 国常会推3000亿元再贷款,推动银行更多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

  3. 国务院:加强劳动用工领域信用建设,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4. 北上广等6城市监督推动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5. 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全面整治虚拟货币“挖矿” 强化信用监管

  6. 2021年全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启动

  7. 国家网信办:建立用户信用记录和评价制度

  8. 文旅部:开展文旅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

  9. 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自11月1日起实施

  10. 证监会:加强资本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推动共建共治模式

  11. 平台经济领域信用建设合作机制第五次联席会议在京召开

  12. 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公示

 

 

1.中共中央、国务院:健全知识产权信用监管体系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明确,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健全知识产权信用监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信用监管机制和平台建设,依法依规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实施惩戒。

围绕建设支撑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纲要》提出健全统一领导、衔接顺畅、快速高效的协同保护格局。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实现政府履职尽责、执法部门严格监管、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市场主体规范管理、行业组织自律自治、社会公众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健全知识产权信用监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信用监管机制和平台建设,依法依规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实施惩戒。

围绕建设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人文社会环境,《纲要》提出塑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加强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和制度保障,培养公民自觉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行为习惯,自觉抵制侵权假冒行为。倡导创新文化,弘扬诚信理念和契约精神,大力宣传锐意创新和诚信经营的典型企业,引导企业自觉履行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责任。

(来源:新华信用)

 

2.国常会推3000亿元再贷款,推动银行更多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

9月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大对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力度,今年再新增3000亿元支小再贷款额度。缓解中小微企业占款压力推动银行更多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建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风险补偿机制,支持担保机构为缺乏抵押物和信用记录的小微企业提供担保。

稳增长、保就业,重在保市场主体特别是量大面广的中小微企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针对大宗商品价格居高不下导致生产经营成本上升、应收账款增加、疫情灾情影响等问题,在用好已出台惠企政策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措施稳住市场主体、稳住就业,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一是加大帮扶政策力度。今年再新增3000亿元支小再贷款额度,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贷款。完善对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企业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推动银行更多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建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风险补偿机制,支持担保机构为缺乏抵押物和信用记录的小微企业提供担保。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票据贴现和标准化票据融资,人民银行提供再贴现支持,缓解中小微企业占款压力。

二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公平竞争,增强发展信心。加大对创业创新的支持力度。严禁乱收费、乱摊派。继续开展清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专项行动。鼓励地方有针对性出台帮扶措施,减轻中小微企业成本上升压力。

三是统筹做好跨周期调节。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作用带动扩大有效投资。根据国际环境变化和发展实体经济需要,加强政策储备,研究和适时出台部分惠企政策到期后的接续政策,提高应对困难挑战的能力,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就业稳定。

(来源:中国信用)

 

3.国务院:加强劳动用工领域信用建设,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近日,国务院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规划部署了未来十年妇女发展的目标任务。《纲要》围绕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8个领域,提出75项主要目标和93项策略措施。

围绕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纲要》提出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依法与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推动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加强劳动保障法律监督。指导用人单位建立预防和制止性骚扰工作机制,完善相关执法措施。加强劳动用工领域信用建设,加大对侵犯女职工劳动权益行为的失信惩戒力度。推动有条件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设立女职工维权仲裁庭,依法处理女职工劳动争议案件。

(来源:新华信用)

 

4.北上广等6城市监督推动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等6个市场主体数量较多的城市,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关切,对标国际先进水平,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5.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全面整治虚拟货币“挖矿” 强化信用监管

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近日印发《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加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上下游全产业链监管,通过强化数据中心类企业信用监管等措施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

《通知》明确,全面梳理排查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一方面,梳理排查存量项目;另一方面,梳理排查在建新增项目。同时,加强异常用电监测分析。

《通知》强调严禁新增项目投资建设。要强化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能耗双控约束,并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严禁利用数据中心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禁止以发展数字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名义宣传、扩大虚拟货币“挖矿”项目。

同时,加强数据中心类企业信用监管。对数据中心类企业开展信用监管,实施信用承诺制,组织签署信用承诺书,自主承诺不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依托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企业承诺内容以及承诺履行情况纳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依据。对不履行承诺的企业依法实施限制。此外,严格限制虚拟货币“挖矿”企业用电报装和用能,严禁对新建虚拟货币“挖矿”项目提供财税金融支持。

据悉,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方面,通过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建立完善电网企业、能源监管部门等多方参与的监管机制,利用新技术查处“挖矿”活动等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不懈抓好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整治工作。

(来源:中国信用)

 

6.2021年全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启动

9月28日,2021年全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在海南省海口市启动。启动仪式上,全国2021年“诚信兴商十大案例”发布,案例代表联合发出了诚信经营倡议。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司长周强表示,塑造新时代商务诚信文化是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各省市应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诚信实践活动,宣传展示守信企业享有的信用权益,积极倡导信用交易、鼓励信用融资、发展信用经济,让信用成为促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的有效手段,让“诚信经营、守信服务”蔚然成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是商务部会同中宣部、中央网信办、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共同举办的诚信宣传活动,已连续成功举办16年。今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讲好诚信故事,弘扬诚信文化”。宣传月期间,各地各部门将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共同传播正能量,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来源:中国城市信用)

 

7.国家网信办:建立用户信用记录和评价制度

为进一步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切实提升管网治网水平,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主体责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完善用户行为准则,编制违法和不良信息清单目录,建立用户信用记录和评价制度。

《意见》首次系统提出网站平台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的工作要求,主要包含10个方面具体内容。首先从4个维度明确把握主体责任的内涵,然后从完善平台社区规则、加强账号规范管理、健全内容审核机制、提升信息内容质量、规范信息内容传播、加强重点功能管理、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严格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加强人员队伍建设等9个方面,对网站平台履行主体责任提出具体要求。

在完善平台社区规则方面,《意见》明确,完善用户行为准则,编制违法和不良信息清单目录,建立用户信用记录和评价制度,增强用户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并留存处置用户违规行为记录。严格执行社区规则,不得选择性操作,不得差别化对待,不得超范围处置。

在账号规范管理方面,《意见》强调,制定账号规范管理实施细则,加强账号运行监管,有效规制账号行为。加强账号注册管理,严格落实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相关要求,强化名称、头像等账号信息合规审核。加强账号行为管理,严格分类分级,实现精准管理、重点管理、动态管理。加强对需要关注账号管理,建立目录清单,制定管理措施,确保规范有序。加大违法违规账号处置力度,建立黑名单账号数据库,严防违法违规账号转世。全面清理“僵尸号”“空壳号”。

在人员队伍建设方面,《意见》提到,配备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严格从业人员行业进入、履职考核、离职登记等各环节管理,新闻信息服务从业人员依法持证上岗。加强从业人员诚信体系建设,健全信用管理机制,加大违法违规处罚力度,严格落实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制度。

(来源:中国信用)

 

8.文旅部:开展文旅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

日前,文旅部印发《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试点开展文化和旅游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探索推出以信用为基础的产品和服务,向信用状况良好的消费者提供“先用后付”“先游后付”、减免押金等便捷消费服务。

《通知》指出,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一批试点地区,开展为期一年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建立完善多项信用体系建设配套制度,培育一批诚信企业,发展一批信用经济示范点,不断拓展信用在文化和旅游市场中的应用场景,发挥信用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价值与作用,激发行政部门等各方参与信用建设的主动性和创造力,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文化和旅游市场新型监管机制,助推市场全面恢复和高质量发展。

同时,试点地区选择以地市、区县为主,省级试点地区视条件酌情确定。试点地区应具有较好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基础,重视信用经济发展,提供相关政策保障,具有较为完备的信用监管制度、较为健全的工作机制,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程度好、信用创新工作动力强。

《通知》对试点工作提出三大任务。明确各地要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完善信用评价制度,依托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形成一套以信用评价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完善信用承诺制度,进一步优化信用承诺工作流程,打造信用承诺工作闭环;建立信用修复制度,完善协同联动机制,提高信用修复效率。要探索信用交易模式,促进信用消费,探索推出以信用为基础的产品和服务,向信用状况良好的消费者提供“先用后付”“先游后付”、减免押金等便捷消费服务;培育信用品牌,推动形成信用品牌培育机制。要拓展信用应用范围,促进信息共享,建立完善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信用评价结果互认机制;创新应用场景,丰富适合文化和旅游市场需求的信用产品和服务供给。

(来源:中国信用)

 

9.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自11月1日起实施

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网站发布消息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已于2021年9月6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2018年3月3日海关总署令第237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海关总署表示,海关根据企业申请,按照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将企业认证为高级认证企业的,对其实施便利的管理措施。海关根据采集的信用信息,按照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将违法违规企业认定为失信企业的,对其实施严格的管理措施。据悉,失信企业的进出口货物查验率将达到 80%以上,经营加工贸易业务的,需全额提供担保,海关也将提高对企业稽查、核查频次。海关对高级认证企业和失信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实施常规的管理措施。

(来源:海关总署)

 

10.证监会:加强资本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推动共建共治模式

近日,证监会牵头成立的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小组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强调,推动形成契合国情、共建共治的资本市场治理模式;加快构建行政执法、民事追偿和刑事惩戒相互衔接、互相支持的立体追责体系,进一步推动形成“零容忍”的强大震慑;加强资本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会议明确,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增强系统观念,发挥好协调小组在重大案件协调、重要规则制定、重大问题会商、信息共享等方面的作用,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持续强化执法合力,确保《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到位。

一要强化工作协同,落实各方责任,进一步畅通部际协作、央地联动的工作机制,支持和鼓励各地区根据自身情况建立各种灵活高效的协调机制,推动形成契合国情、共建共治的资本市场治理模式。

二要强化大要案惩治,继续聚焦财务造假、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行政与刑事执法司法合作,加快构建行政执法、民事追偿和刑事惩戒相互衔接、互相支持的立体追责体系,进一步推动形成“零容忍”的强大震慑。

三要强化法治基础,在加大资本市场法制供给、畅通民事赔偿渠道、健全市场约束机制、加强资本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加快构建中国特色资本市场法律责任制度体系。

四要强化预期引导,充分发挥典型案件查处的警示作用,加快完善资本市场新闻舆论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安排,督促各类市场主体牢固树立自觉崇法守信的理念,创造资本市场发展良好外部环境。

(来源:中国信用)

 

11.平台经济领域信用建设合作机制第五次联席会议在京召开

9月15日,平台经济领域信用建设合作机制(以下简称:合作机制)第五次联席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总结合作机制近期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财金司、工信部信息技术发展司、公安部经侦局、商务部电子商务司、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中消协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副秘书长张勇主持会议。合作机制成员单位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指导下,合作机制各成员单位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按照2021年度工作计划,扎实推进刷单炒信治理、网络诚信宣传、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与行业标准化建设等重点工作,较好完成了既定目标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依据《平台经济领域炒信失信行为认定及信息应用指南》团体标准,收集共享炒信失信信息1534条,并对相关主体实施协同惩戒;制定《互联网平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评估指标体系》团体标准,并依据团体标准对互联网平台企业开展企业社会责任评估工作;受相关部门委托,指导相关平台对违规兜售信用等级证书的平台内商家进行核查处置。下一阶段,合作机制将组织成员单位围绕电子商务企业诚信档案创建、互联网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违规兜售信用等级证书治理长效机制建设等重点开展工作,助力网络生态综合治理,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来源:中国城市信用)

 

12.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公示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司公示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天津市滨海新区、邢台市、大连市、营口市、四平市、上海市徐汇区、上海市普陀区、常州市、淮安市、扬州市、昆山市、宁波市、湖州市、金华市、衢州市、舟山市、台州市、丽水市、济南市、烟台市、济宁市、德州市、新泰市、漯河市、南阳市、荆门市、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重庆市巴南区、重庆市江津区、重庆市铜梁区、保山市、延安市等34个地区入选。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司)

 

信用动态
创建时间:2021-10-11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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